阜阳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与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成交公告
阜阳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与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成交公告
阜阳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与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与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FSCG_SZ*******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7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王振龙
编制周期:270日历天
服务要求:对照安徽省实施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重点河流名录,编制完成《阜阳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报告;评估任务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水平,编制完成相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报告;对照安徽省水利普查河湖名录,编制完成《阜阳市辖区内跨县河(湖)水量分配计划方案》;编制完成任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编制完成《沙颍河(泉河)水量分配方案》报告,将阜阳市辖区内跨省、跨市河流—沙颍河(泉河)可分配水量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完成《阜阳市区平原河网城市畅流活水方案研究》报告,探索阜阳市区平原河网畅流活水可行方案,配合完成省或市级阜阳市区平原河网城市畅流活水技术相关资政建议,为彻底消除阜阳市城区水体黑臭河道,全面提升城区河道水质提供科学参考与技术支撑。相关报告成果由招标人组织专家审查会,畅流活水方案研究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工作大纲、初步成果进行咨询,并作为评审专家对报告成果进行审查验收。要求各项报告内容翔实、严谨,格式规范,并满足国家和安徽省制定的有关文件要求。
编制标准:达到国家要求的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以及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设计深度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畅流活水方案技术先进。方案成果以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为准。
1、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得分98.47分
2、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得分72分
3、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得分70.53分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铁、张爱芳、康新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水资源管理处
地 址:阜阳市颍泉区颍州北路城建巷19号
联 系 人:白璐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项目负责人:高玉华 联系电话:137*****051
收费标准:15000元
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年 4 月 22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联系电话****-******* ,137*****0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水资源管理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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