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监控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监控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010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株洲嘉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监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监控项目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详见采购需求。1476120
 合计金额小写: 47612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监控项目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

金额小写:¥476120.00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电能采集器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2,000

112

224,000

/

2

安装调试

其他电子设备安装

/

510

112

57,120

/

3

软件系统平台费

数据处理服务

/

50,000

3

150,000

含通信流量

4

运营管理

运行维护服务

/

15,000

3

45,000

/

5

合计

/

/

/

/

/

476,12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16 ——2023-09-1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30家企业112个监测点进行实地踏勘、安装、调试,将服务云平台交付至甲方,包括PC端及APP版本,并指导甲方使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该项目合同价款分三年付清,项目验收合格后当年年末支付合同价款的1/3(即¥158706.66元),第二次付款时间为第二个服务年度完成时支付合同价款的1/3(即2022年9月),第三个服务年度完成支付完剩余合同价款(即2023年9月)。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株洲长江支行(株洲嘉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89)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硬件

硬件类的损坏,乙方在系统得到提示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察处理,属于硬件三包范围内的即进行及时更换,属于人为破坏的,整理相关数据和报告反馈给甲方。

2、日常运行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现场硬件产品的稳定运行,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我司建设有中心服务平台,安排人员7*24小时对系统平台进行监控,及时记录并处理各类异常,需要到现场处理的,第一时间派发处理工单。

3、故障应急处理

硬件采集装置故障,将直接快速更换,并当天内(市区24小时,县区48小时内)做好维护和操作后记录。对所有故障提供7X24小时现场/远程服务,并按行业规律储备充足的备品备件。在满足售后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故障等级以及维护目标地的距离远近,提供更优的故障响应及解决时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60日内完成30家指定企业的实地踏勘、安装、调试,将服务云平台交付给甲方,实现PC端和APP端的线上管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

2、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审定乙方工作制度和细则,并监督遵守;

3、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2、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服务内容。

7.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法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在甲方告知30日内无法整改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复兴中路1号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6期F18幢301
法定代理人:谭应启法定代理人:朱逸武
委托代理人:彭武委托代理人:马宝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监控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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