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2CG2020HW8419



二、项目名称: 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庐江安德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军二路和合铜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33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执法车2



品牌(如有):上汽大众帕萨特

规格型号:上汽大众帕萨特2020款280TSI商务版



数量:1



单价:1649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婧、秦胜、章凤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404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8.2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无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苏宁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830 ,联系电话: 138*****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金裕花园8幢502室



联系方式:王工 138*****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惠



电 话:136*****0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车 办案 执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