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0HW8419
二、项目名称:芜湖县法院购置执法办案用车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庐江安德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军二路和合铜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33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执法车2 品牌(如有):上汽大众帕萨特 规格型号:上汽大众帕萨特2020款280TSI商务版 数量:1 单价:1649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婧、秦胜、章凤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404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8.2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无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苏宁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830,联系电话:138*****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金裕花园8幢502室
联系方式:王工 138*****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惠
电 话:136*****0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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