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站牌建设项 中标结果
智能站牌建设项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LGCG*******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站牌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398800元 |
浙江和慧眼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15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站牌建设项目 |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站牌建设项目 |
海康威视 |
1 |
398800 |
DS-MP1333/55LCD、DS-VE22S-B等内容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仕威 ,林尚岳,张培海,林旭昕,陈道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站港路670-7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 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夏 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信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扬滚
质疑联系方式:********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投融资审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
联系人 :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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