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扶贫开发局乡城县青德镇热差卡村桥梁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扶贫开发局乡城县青德镇热差卡村桥梁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扶贫开发局乡城县青德镇热差卡村桥梁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垒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团结南街
中标(成交)金额*******.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乡城县青德镇热差卡村桥梁建设项目施工范围: (1)乡城县青德镇热差卡村桥梁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青德镇,拟建1#桥区交通便利,拟建桥约呈90o与硕曲河相交;拟建2#桥区交通便利,拟建桥约呈45o与废弃引水渠相交。新建两座桥梁,具体情况如下:1号桥:中心里程为K0+026.500,起止里程为K0+007.500~ K0+045.500,桥梁全长38m。上部采用1-32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桥台采用桩帽式桥台。2号桥:中心里程为K0+008,起止里程为K0+000~K0+016,桥梁全长16m。上部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2)工程招标和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文所包含的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停工期除外)项目经理:柴江辉,执业证书信息:川********49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高冀鲁(SC*******);陈宁(SC*******);李蓝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089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乡城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2、供应商信用融资: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规定,上述文件及详细情形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乡城县扶贫开发局
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香巴拉北路2号5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邦街110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婕;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pdf">附件
2.评审文件:********93.zip">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建设 开发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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