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维护中心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
河道维护中心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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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河道维护中心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民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永顺路278号1栋1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363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工作内容;服务要求: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纸质版 4 份、电子版 1 份。 2、配合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单位完成《水保设施验收报告书》、《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为纸质版 1 份,纸质版材料应当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原件),电子版 1 份 (pdf+Word 格式),提供后期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通过止;服务标准:监测工作必须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 及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报告书编制必须遵循国家规定、行业规范标准,做到数据全面、分析合理、定论精准。2、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的函》(水保便监字函[2015]第 15 号)的规定,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等监测方法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测。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庹寰(组长)段洁(成员)郑海蓉(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河道维护中心 | ||
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锁江路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152*****2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兴园名宅二期写字楼第15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55*****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熊先生 | ||
电话: | 155*****11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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