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CS2020-104B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299900元安吉县正益社会服务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九州昌硕广场13幢8、9、1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安吉县梅溪镇幸福邻里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梅溪镇幸福邻里中心运营增进邻里关系,提高居民依法自治能力,建设和谐幸福现代化社区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或通过第三方验收评估),且在年度预算确保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参照湖州市《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305/T57-2018)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强,邹闳因,杨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用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方式时间为: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溪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晓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唐圣斌

质疑联系方式:15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程国嫒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民政 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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