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XQDZC20201008_01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用工采购续签项目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用工采购续签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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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非鉴证)
项 目 编 号:DZC********
甲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
乙方: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后勤物业社会化用工采购续签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1 | 项目内容:让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食堂(位于让区人民医院一楼)、机关食堂(位于原铁路医院一楼)服务。综合楼食堂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每天固定就餐人数约在250人左右;机关食堂面积约100平方米每天固定就餐人数约在50人左右。两处食堂基本设施齐全,可满足膳食供应需求。 服务范围:主要为住院病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餐饮保障单位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需下病区为住院病人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医院开展营养治疗的餐饮服务工作。 (一)人员配置: 1、两处食堂合计配置服务人员10人:其中:综合楼食堂7人,机关食堂3人。
2、服务人员中:厨师、面案、服务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服务人员发生任何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乙方负全责全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谈判报价中包含所需人员服务涉及的人工费、人员保险费、服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 (二)服务标准: 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完成院方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8、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9、指导并监督食堂保管员工作,每日定期查看一次主、副食仓库,保证存放食品的仓库干燥、通风,各种防备设施齐全,贮存食品的容器安全、无毒,防止食品污染。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11、爱护食堂财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要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2、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13、每年组织食堂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 14、掌握厨房设备、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报院方审批。 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在食堂主管的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食品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 2、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3、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4、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 6、严格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客人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8、自觉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9、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方不能利用院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均属于服务方管理范围,服务方保证服务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院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病人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院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服务方自理,因服务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服务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局制定的标准,医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价格、质量、服务满意度检查情况的有关信息反馈服务方,服务方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6、医院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食堂水、电、煤气由服务方负责。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医院提供(有资产台账)。服务期结束后,院方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服务方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服务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服务人须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服务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医院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服务方负责。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日常所需原材料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 11、服务方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手续,院方配合出具证明材料。 12、服务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服务方自行负责。 13、服务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医院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 项 | 1 | 269000 | 269000 | |||||||||||||||||||||||||||||||||
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玖仟元整 (¥269,000.00元)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服务项目与标准:
项目内容:让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食堂(位于让区人民医院一楼)、机关食堂(位于原铁路医院一楼)服务。综合楼食堂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每天固定就餐人数约在250人左右;机关食堂面积约100平方米每天固定就餐人数约在50人左右。两处食堂基本设施齐全,可满足膳食供应需求。
服务范围:主要为住院病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餐饮保障单位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需下病区为住院病人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医院开展营养治疗的餐饮服务工作。
(一)人员配置:
1、两处食堂合计配置服务人员10人:其中:综合楼食堂7人,机关食堂3人。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 位 | 人数 | 备注 |
1 | 让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食堂(于让区医院) | 厨 师 | 1 | |
面 案 | 2 | |||
服务员 | 4 | |||
2 | 机关食堂机关食堂(位于原铁路医院) | 厨 师 | 1 | |
面 案 | 1 | |||
服务员 | 1 | |||
合计 | 10人 |
2、 服务人员中:厨师、面案、服务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服务人员发生任何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乙方负全责全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谈判报价中包含所需人员服务涉及的人工费、人员保险费、服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
(二)服务标准:
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完成院方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食堂工作计划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食堂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认真抓好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食堂主管是食堂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4、加强食堂员工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训,注意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负责食堂伙食的成本核算,要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伙食质量;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把热情周到为师生员工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改进食堂各项管理工作。
6、协助监督采购员工作,严把进货关,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存档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分类设置采购相关档案。
7、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8、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9、指导并监督食堂保管员工作,每日定期查看一次主、副食仓库,保证存放食品的仓库干燥、通风,各种防备设施齐全,贮存食品的容器安全、无毒,防止食品污染。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11、爱护食堂财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要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2、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13、每年组织食堂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
14、掌握厨房设备、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报院方审批。
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在食堂主管的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食品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
2、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3、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4、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
6、严格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客人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8、自觉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9、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厨工(面点工、勤杂工)岗位职责:
1、协助厨师领料。
2、协助厨师做好主、副食加工。
3、配合餐厅服务员完成每餐的开饭工作。
4、配合服务员完成餐后的厨具回收与清洗。
5、与服务员共同做好紫外线等消毒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做好开饭准备工作,配合厨师、厨工售卖、分发食品。
2、负责餐厅、更衣间清洁卫生和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3、做好紫外线等消毒工作。
4、做好接待来宾就餐工作。
5、负责节能和完成临时性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方不能利用院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均属于服务方管理范围,服务方保证服务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院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病人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院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服务方自理,因服务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服务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局制定的标准,医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价格、质量、服务满意度检查情况的有关信息反馈服务方,服务方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6、医院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食堂水、电、煤气由服务方负责。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医院提供(有资产台账)。服务期结束后,院方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服务方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服务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服务人须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服务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医院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服务方负责。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日常所需原材料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
11、服务方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手续,院方配合出具证明材料。
12、服务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服务方自行负责。
13、服务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医院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二)服务期限:2年(2019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本次续签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按月结算的形式给予支付费用,支付金额以考核金额为准。
第四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静路11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阳光佳苑三期
中央大街五、六区底层商服公寓公寓320
法定代表人:柴占山法定代表人:张建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2020年9月23日开户银行: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让胡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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