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取样钢瓶检验检测合同(三次)
2020年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取样钢瓶检验检测合同(三次)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取样钢瓶检验检测合同(三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取样钢瓶检验检测合同(三次)。1.2概况及服务范围:依据《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2016要求,对第二采气厂 预计150个天然气取样钢瓶进行年度检验、评定。检验方式为送检,检定过程中送检、送回设备指定地点由服务商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费用内。对第二采气厂环境监测站、米脂处理厂 、作业一区、神木处理厂暂定150个天然气取样钢瓶做检定、检验。最终结算以实际检定、维修数量为准。1.3、资金来源:HSE专项费用。1.4服务地点: 第二采气厂。1.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0年12月20日。1.6计划投资: 6万元人民币(含税、含HSE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2-F091(三次)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 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资质要求:服务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监测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测机构或无缝气瓶检测机构),并获准从事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工作,核准项目代码包含PD1(附证书扫描件)。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2.4业绩要求:服务商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从事过无缝钢瓶检定维修业绩,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检定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附证书扫描件)。2.6 信誉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提供两网站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2.7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厂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2.8服务商自行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2.9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社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高丽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77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吴尕俏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904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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