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共卫生应急作业管理平台(EOC)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公共卫生应急作业管理平台(EOC)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0-112(财2020年第324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共卫生应急作业管理平台(EOC)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昌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环湖路59号105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项目主要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公共卫生应急作业管理平台(EOC)”软件的建设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全面的数据可视化决策分析支持,通过实验室检验系统数据与应急数据互联共享,提升应急甄别时效,从而提高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平台通过对各种应急资源进行管理、整合,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准备时效和高效调配应急资源。平台软件的成功应用,同时也满足常态下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物资储备、专家和队伍等信息资源管理,以及应急状态下突发事件管理者决策、现场指挥协调、人员调配、风险沟通等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1

*******.00

总计: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捌仟元整(¥:*******.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观友、张改玲、刘小闯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189*****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观友

电  话:189*****827

2020年10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平台 应急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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