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0151(CS022)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国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115.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审查及管理需求,技术服务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要求开展。对如皋市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提供技术审查服务,提高如皋市规划环评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

服务要求:1.成果内容:召开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会(专家中至少含一名省环保专家库专家,审核专家需与园区主导产业和主要环境污染因子相匹配),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审查小组提交书面审查意见;统筹环评机构、项目建设单位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含报批稿、审查小组意见等)报招标单位,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负责。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江苏省级或南通地区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但是,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成员。审查小组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一般不少于5名专家);少于二分之一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无效。

时间要求:5工作日内,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报告,应事先与采购单位沟通,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

2.拟投入项目服务(每个规划环评技术审查)的人员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职称

2

项目组成员

配备与园区主导产业和主要环境污染因子相匹配的行业专家(工程师以上职称)。

3.技术评估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技术评估单位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项目建设单位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含报批稿、审查小组意见等)报招标单位,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负责。

服务标准: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建红 黄建国 陆彤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西路12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丽萍

电 话: ****-********

标签: 技术服务 审查 规划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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