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增高速公路国土控制规划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SZCG2020344A-重1中标(成交)公告

宿州市新增高速公路国土控制规划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SZCG2020344A-重1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新增高速公路国土控制规划(二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B幢101室、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新增高速公路国土控制规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路文科(组长)、张雷、郑晓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英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工投集团产业园网易联合创新中心302,联系方式:177*****8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宿州市宿怀路5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英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工投集团产业园网易联合创新中心302

联系方式:17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潺潺

电话:177*****8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附件:
********-3a67-4ab3-b411-be71b6656c1d" target="_blank">安徽宏泰.zip
招标文件.pdf
********a67d" target="_blank">中型企业声明函.jpg
********340" target="_blank">成交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控制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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