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中标结果
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20AMMHX0010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美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吕墅东路58-6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零肆拾元整(¥:1790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 品牌:▲护栏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450片 单价:331.20元/片 具体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名单:应琛玲、郑葵东、高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定额收取人民币3600元)。
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39*****13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
联系方式:高主任 138*****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联系方式:潘工 139*****1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39*****1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 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
5.防疫措施承诺书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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