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电气维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电气维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电气维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气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冬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旭***-********

一、项目编号:LNCX*******(招标文件编号:LNCX*******

二、项目名称:电气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亿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电气维修改造工程

折扣率(%):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亿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电气维修改造工程电气维修改造工程1、未按采购人要求,施工人员上岗人数不达标的。
2、擅自决定更换项目经理的。
3、施工流程或施工程序不到位的。
4、对于显而易见的问题不提出、不反应、不处理的。
5、施工内页不按时写或不按实际情况写的。
6、对甲方要求不认真执行,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的。
以上条款,一经发现:第一次提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对供应商罚款1000-5000元。第三次对供应商罚款6000-10000元,并要求供应商调换该责任人。发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期限为3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本工程电气维修改造服务均须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其它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联系方式: 刘冬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联系方式:周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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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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