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成交公告

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3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冬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旭***-********

一、项目编号:LNCX*******(招标文件编号:LNCX*******

二、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48号四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

费率(%):2.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总体服务要求:
1、工程预、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复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等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
2、及时报告超出成本项目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3、按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4、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5、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处理有关预、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复审方面的诉讼、仲裁和调解工作;
6、按采购人要求,到现场核实工程量。
7、结算工作内容包括担不限于以下方面:
A、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工程决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投标人负责核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向承包方提出有关结算资料要求,督促承包方按照要求完善工程决算书或补充资料及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
B、以合法、合理、公平为结算原则,重点审核结算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实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核实费用调整的依据和计算的准确性;解决工程决算中的疑难分歧;
C、审核工程决算书,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并且提供详细的决算审计底稿。同时,在采购人有关人员参加或事先征得采购人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与承包方进行反复核对和谈判。核对时,有关各方人员必须在场,当日的核对工作结束后,以文字形式记录核对结果,相关人员签字后分别留存;
D、采购人对初步审核报告中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结算费用和依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向投标人提出审核意见;投标人在核对过程中及时参考采购人的审核意见。若在核对过程中,有关几方意见不能达成共识,投标人视问题严重性及时地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意见与承包方再次进行核对和谈判;
E、核对以及谈判完成后,签订审核定案表,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决算审计报告(含结算书),填写明确的报审意见或建议;如正式决算审计报告与原初步审核结果有较大出入,投标人应附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
F、经采购人对最终结算结果进行确认后,投标人组织有关各方对正式决算审计报告盖章确认;
G、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有关结算资料。
8、向采购人出具的结算报告应包括关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评价内容以及经济指标分析。
9、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10、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阶段其他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1、根据本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在特定阶段加派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投标人员赴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2、投标人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13、所有包组审核时限必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时限要求。
服务期限3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辽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其它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联系方式:刘冬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联系方式:周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

 

标签: 审计 工程造价 零星维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