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4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冬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旭***-********

一、项目编号:LNCX*******(招标文件编号:LNCX*******

二、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三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北街3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零星维修工程监理

费率(%):4.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三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监理零星维修工程监理1、未按采购人要求,监理人员上岗人数不达标的。
2、擅自决定更换项目总监的。
3、监理流程或监理程序不到位的。
4、对于显而易见的问题不提出、不反应、不处理的。
5、监理日志不按时写或不按实际情况写的。
6、不认真进行旁站的。
7、与施工单位串通一致,故意隐瞒工程问题的。
8、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
9、对甲方要求不认真执行,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的。
10、不按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的,私自离岗的。
11、对材料把控不严的,不认真检查的。
12、不认真进行验收工作的。
13、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对施工单位发文的。
以上条款,一经发现:第一次提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对监理公司罚款1000-5000元。第三次对监理公司罚款6000-10000元,并要求监理公司调换该监理人员。发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监理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年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辽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其它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旭阳 秦晓云 黄春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工贸实业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62巷1号甲        

联系方式: 刘冬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2106            

联系方式:周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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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辰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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