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湖南敏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旧改)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岳阳楼区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改造工程(旧改)。
2.工程地点: 岳阳楼区螺丝港原南区政府家属院北院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岳楼发改审﹝2020﹞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道路白改黑(525㎡)、排水沟更换盖板(65m)、雨污分流井盖更换(4个);更换大门,入口通道刷漆(约80㎡),两面新建宣传栏;更换楼梯窗户1200*1500,共25个;通信线路整理(约800m);拆除原有垃圾池(约8㎡)、垃圾分类亭设置1处;微型消防站1处;树池改造6处;屋面防水(约200㎡);小区外墙漆(约3300㎡,含三栋外墙立面、小区内围墙、东杂物等零星建筑);楼梯通道5处内墙粉刷(904内墙涂料,共1650㎡);更换PVC110雨水管约320m;院内树木修剪及杂物清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合格工程验收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捌仟陆佰壹拾元陆分 (¥ 918610.06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许灵保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0 年 10 月 7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东茅岭街道办事处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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