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星辰北、星辰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的采购合同
钟南、星辰北、星辰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的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甲方):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 代表人:高洁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昆山乐惠居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江珊 联系电话:150*****373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依据甲方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CH2020-Y-C-017)第一标段:钟南、星辰北和星辰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 1.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 提供助餐服务、生活照料、康娱活动、健康指导、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专业化养老服务,助力老年人自我实现,并进行中心内部管理等内容。 1.1.1助餐服务 引进量化等级高、运送条件好、配送距离近的供餐单位,为社区及周边社区有午间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服务要求: (1)餐品要求:一大荤、一小荤、一素一汤。 (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分餐、送餐、餐具清洗消毒等。保温桶、打菜勺、餐具等助餐用品由乙方提供。 (3)针对行动不便、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老年人,由乙方派遣专人无偿为其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4)收费标准:70周岁及以上高龄户籍老人、60周岁及以上空巢独居和残疾老人等特殊老年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10元/餐;其他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的125%。 (5)送餐范围:钟南、星辰北、星辰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本社区及周边社区。 1.1.2生活照料 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日间看护、休息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服务,每月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理发等助洁服务。 服务要求: (1)每周一至周六,9:00至17:00为在中心活动的老人提供日间看护、照护休息服务。 (2)每月一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理发服务。定期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修剪指甲等助洁服务。 1.1.3康娱活动 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有益身心、增进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图书阅览、书法绘画、唱歌舞蹈、茶艺戏曲、益智游戏、趣味活动、手工制作、美食DIY、学习培训等,同时结合传统文化节日开展各类节庆活动。 服务要求: (1)中心每天活动内容丰富,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主题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2)协助社区培育与管理群众文化体育团队。 (3)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参与度高。 1.1.4健康指导 依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引入专业医疗资源,为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管理,提供健康咨询、知识讲座、康复指导、养生保健、健康体检、健康操等健康服务支持。 服务要求: (1)为社区内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期更新,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体检报告解读,开展老年人慢病管理。 (2)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予以救助。 (3)日常为日间照料中心签约老人提供测体温,量血压,测血氧、脉率、心电等基础健康服务,专业医疗设备由乙方提供。 (4)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内容包括:老年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与急救、健康生活、运动养生、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健康宣教。 (5)每两月举办一次专科医生大型义诊活动。 (6)根据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拓展健康服务:成交后与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医疗巡诊(每两周一次);引进专业医疗保健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康复理疗服务(每月1-2次)等。 1.1.5精神慰藉 通过陪同聊天、心理健康咨询、团体健康辅导等形式,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服务要求: (1)依托心理咨询师、专业医护人员等,通过开展个案咨询、团队健康辅导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情绪管理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 (2)日常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为主。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 (3)每季度组织一次团队健康辅导,帮助老年人改善人际关系、适应退休生活、提高社会支持。 (4)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5)精神慰籍、心理健康服务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1.1.6助力自我实现 帮助老年人积极调整退休心态,发掘老年人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为老年人搭建发挥余热、发挥所长的平台;培育老年志愿服务队伍,探索以服务积分兑换养老服务的方式,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区活动、网格治理、互助养老服务等,满足老年人老有所为、自我实现的需求。 1.1.7日常运营管理 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持运营场所内干净整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一次大扫除,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的水电网络、易耗品费等开支由乙方承担。 服务要求: (1)养老服务人员:每个日间照料中心至少配备1名持有社工证的管理人员、1名具备医疗康复或养老护理资质专业人员,运营管理及服务总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日照站点管理员要求有养老服务或相关工作经验,确保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养老服务团队:具备专业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康复治疗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资质的专业健康养老服务团队。 (3)运营管理软件:具有与健康养老及日照中心日常运营的相应健康、管理软件,如慢病管理系统、大数据健康监护、健康指数评估、紧急呼叫救助、智能照护、送餐管理、健康评估、健康饮食指导服务等。 (4)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具有健全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成交后签约服务前需至少与一家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可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等优先优惠服务、医疗咨询、慢性病干预服务。 1.2服务具体范围: 1.2.1服务对象: 为辖区钟南、星辰北、星辰南社区及周边社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健康状况良好、生活基本自理、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有日间照料需求的老年人。 1.2.2服务地点: 钟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钟南街388号钟南花苑1幢。 星辰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榭雨街65号127幢。 星辰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北榭雨街65号127幢和北榭雨街18号5幢。 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每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行之日起一年。 1.4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报价包括在承包期内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人工、材料、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1中标(成交)通知书; 2.2乙方中标的投标(响应)文件; 2.3采购文件; 2.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格支付 3.1支付步骤和比例: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甲方在每服务满半年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合同服务款项。 3.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四、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对乙方开展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考评,考核重点为设施环境、运营管理、服务开展、社会影响等方面,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五、不可抗力 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6.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2.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6.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3乙方违约责任。 7.3.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3.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去乙方继续赔偿。 7.3.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0.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件1: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安全责任书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 乙方:昆山乐惠居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为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防止和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方责任: 一、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 二、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安全、消防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责任: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履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条例,制定安全制度、安全预案,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责任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 严格落实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由该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承担。 三、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防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配备足够不同类别的灭火器,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疏散安全标志,落实专人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四、 对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经常化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工作人员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五、 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切实做好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食品安全、医护安全等。确因办公、活动需要改动网络、电源线路的应报甲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六、 保障老人在日间照料中心内的人身安全,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防止易燃、易爆、剧毒及危险物品进入日间照料中心,拒绝邪教和非法组织进入日间照料中心。 七、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东沙湖社工委购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及服务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年月 日 考评人:
实行考评得分与运营费用挂钩机制。考评等级分五个档次: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总分80分至89分)、一般(总分70分至79分)、合格(总分60分至69分)、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考评得分优秀运营费用全额发放,良好80%发放,一般70%发放,合格60%发放,不合格不予发放,并责令限期整改。考评期内如发生运营单位主观过错导致服务对象人身伤害、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直接定为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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