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中标结果

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中标结果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的委托,于2012年9月10日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DSO1J2-*******
二、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书。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广西财政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谈判日期:谈判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5点30分;谈判地点为广西河池市江南东路47号二楼。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石国良、覃健、蒙春山。
六、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和民政职工住宅综合楼工程。
成交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环江思恩镇桥东路23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壹仟壹佰陆拾肆元捌角捌分(¥*******.88元)
七、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 韦剑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人:蒙春山 联系电话: 139*****858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人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人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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