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总医院心电中心及检验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建宁县总医院心电中心及检验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建宁县总医院心电中心及检验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一、项目编号:[350430]ZF[GK]*******
二、项目名称:心电中心及检验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30]ZF[GK]*******-1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江西鹤燕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长安路175号B栋307室、308室-*******.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30]ZF[GK]*******-1包1
江西鹤燕贸易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单价
(元)-金额
(元)
1-1-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迪姆-DMS300-4A-8(台)-24500-196000
1-2-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赛科希德、北昂、艾德康-SA-7000、BEION S3-3、ADC ELISA 200-1(批)-965000-965000
1-3-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生物显微镜-奥林巴斯-CX33-1(台)-37600-376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余忠胜(包1)
评审专家:-朱任群,吴高雄,陈梅榕,刘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1.1%、服务类0.8%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及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出)。2、代理服务费交纳专户:开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账号:****************18,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行。3、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府采购网系统备案。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30]ZF[GK]*******-1包1:17184.6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宁县总医院
地址:建宁县中山北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熊小李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检验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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