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标公示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标公示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ZC********404
二、项目名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服务范围: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编制葫芦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对69条河流进行划界调查。 服务要求:①本项目对葫芦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河流流域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含)以上支流及干流范围进行划界。②河流划界须在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基础上进行。③须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数据展绘到底图上。④须将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展绘到底图上。⑤河流流域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含)以上时须在图上标注河流名称。 服务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昕、李艳明、张志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本项目代理费为1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80*****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淑颖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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