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包1)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0]002139号-1)

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包1)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0]002139号-1)

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包1)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0]002139号-1)

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139号-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师范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衡阳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139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专用设备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公共实验中心详见招标文件/1*******.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0月1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
方式:面签
四、付款
1、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交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94895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打至甲方账户,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方财务流程按一次性付清全款打至乙方账户,同时,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甲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无息支付质保金至乙方账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0-1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0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皮修平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媛媛委托代理人:李鹏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科技楼8-9楼(隆平高科技园内)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劳动路支行

帐 号:****************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教学科研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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