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包头市生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定位站购置仪器设备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定位站购置仪器设备采购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定位站购置仪器设备采购编号:〔2020〕101052号公示日期:2020年10月19日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供应商投标资格:合法合规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包头市生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采购人地址:昆区少先路21号农林大院采购人联系人:郭永莉采购人联系方式:*******《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160*****96349.docx"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20年10月24日247,500.00手填:手填: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菅广林、吕灵军、付丽蓉、王智慧、郭永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定位 保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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