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0HW8410

二、项目名称: 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米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号

中标金额:6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皮卡车;

品牌(如有):长城

规格型号:长城炮乘用版

数量:1辆

单价:15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余鸣、金文、高晓东、高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玲珑宾馆院内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182*****1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繁昌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180*****67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2*****1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1).pdf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森林.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器材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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