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0HW8410
二、项目名称: 繁昌县森林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米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号
中标金额:6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皮卡车; 品牌(如有):长城 规格型号:长城炮乘用版 数量:1辆 单价:15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余鸣、金文、高晓东、高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玲珑宾馆院内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182*****1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繁昌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180*****67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2*****1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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