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清流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清流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清流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清流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新都区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 - 10:30:00 | |||||
公示期 |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2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执行,最高限价为该收费标准的80%,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宏宇科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80%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的80% | 98.57 | ||||
第二名 | 四川正源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80%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80% | 79.40 | ||||
第三名 | 四川中颐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80% |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的80% | 57.2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忠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4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峰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1 | 建筑学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黄为巍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9 | 建筑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张和涛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0 | 工民建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历春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5 | 建筑设计 | 高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高洞村乡村振兴景观景点及小品、绿化设计项目 | ******** | 乡村公园 5 处及种植画 | 460000 | 李忠 | |||
库车县丝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库车河生态水景观休闲康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 总投资约8000 万 | ******* | 刘章勇 | |||
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人民政府 | 响水湾片区 1、2、 3号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 | ******** | 1 号道路(龙蓉路)长约465米,宽12 米; 2 号道路(江景巷)长约405米,宽12 米;3号道路(江景环路)长约1205 米,宽 16米。 | 830000 | 肖永华 |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神仙树小游园工程、汇景小游园工 程、景丰小游园工程 | ******** | 神仙树小游园工 程:用地面积7576平方米、 汇景小游园工程: 用地面积2555平方米、景丰小游园工程用地面积;4523平方米。 | 350000 | 李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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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高新区西部园区第一批幼儿园项目 | 5345.45 ㎡ | ******* | 黄为巍 | ||||
成都市新都区神龙投资有限公司 | 文家巷3号楼综合服务中心及群众文化活动广场项目 | 7100平方 米 | ******* | 王载波 | ||||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清泉镇五桂村袁家完林盘整治项目 | 约 400 亩 | 378700 | 王载波 | ||||
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街子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 8476.14 ㎡ | 547950 | 黄为巍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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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兴县供电分公司 | 国网四川宝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3个职家属区“供水”分离移交 | 8000 ㎡ | 27000 | 张和涛 | ||||
达州环境监测站 | 达州环境监测站边坡排危加固和排水改造工程 | 小型 | 15000 | 张和涛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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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黄霖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李青松单位:四川天道 姓名:赵川单位: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 姓名:付英单位:四川华远建设工程公司 姓名:李晓虹单位:西华大学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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