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成交公告
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科技大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08:4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宋丹菲、于霞、郝振伟 | ||
总成交金额 | ¥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博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科技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帅****-*******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博阳 ****-******* | ||
附件: | |||
附件1 | ********301FF1BAAD92421D69FABF" target="_blank">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LNGHCG*******- LNKDZZ*******(招标文件编号:LNGHCG*******- LNKDZZ*******)
二、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新报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4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鞍山市新报达商贸有限公司 | 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场地招租项目(二次) | 辽宁科技大学桃园餐厅二楼招租 | 1、承租方自行承担与第三方发生的合同、侵权及其他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税费、水电费和门前卫生三包等所有费用)。 2、承租方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和屋内配套设施,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场所。确因结构不合理,不利于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后做局部改动和装修。 3、承租方不得利用经营场地销售违法商品和从事非法活动。 4、承租方合同期内,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公共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负责非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承包期内设施、设备完好。 6、经营服务要求: 营业时间:早六点半至晚十点。 营业商品价格要求:不超过同期大型超市商品单价价格 营业商品质量要求:不得经营过期商品、要求安全环保达标商品并符合食品QS质量安全标准。 | 出租期限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采取1年+1年+1年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为准。承租方如果想在第一个租赁期满后继续经营,必须在租赁期满前45天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签订下一年度租赁协议,出租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 1、承租方自行承担与第三方发生的合同、侵权及其他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税费、水电费和门前卫生三包等所有费用)。 2、承租方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和屋内配套设施,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场所。确因结构不合理,不利于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后做局部改动和装修。 3、承租方不得利用经营场地销售违法商品和从事非法活动。 4、承租方合同期内,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公共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负责非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承包期内设施、设备完好。 6、经营服务要求: 营业时间:早六点半至晚十点。 营业商品价格要求:不超过同期大型超市商品单价价格 营业商品质量要求:不得经营过期商品、要求安全环保达标商品并符合食品QS质量安全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丹菲、于霞、郝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联系方式:尹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郝博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博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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