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LQEGS-YHSG4-WZ-004)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电话:183*****000)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方式: ****-*******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方式: ****-******* 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0日8时至2020年10月23日8时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天然砂、砂砾框架协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建立框架协议结果进行公示: 一、框架协议候选人
二、框架协议单位业绩信息
三、询比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框架协议候选人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询比文件规定进行了响应,响应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永和沿黄旅游公路SG4项目部 2020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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