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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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第一章 招标公告
r招标公告r_______________:
r1. 招标条件
r本招标项目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德发改审[2020]79号、《关于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审[2020]90号、《关于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德发改审[2020]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r2.1. 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城区环城南路、岭南路;
r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032万元;
r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r(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r(2)招标类型:总承包;
r(3)招标范围和内容:德化县城区环城南路、岭南路道路沥青化改造,包括人行道修复与雨水口增设改造,检查井加高加固及电力缆化下地等改造,环城南路改造长度约2.133km,岭南路改造长度约0.821km,最大管径DN300,工程总造价约2032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路面“白改黑”改造、人行道修复、沿线雨水设施改造、电力缆化、给水管敷设等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r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2032万元,最大管径DN300;
r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2032万元,最大管径DN300;
r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r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r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r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r2.7. 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r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r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r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r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r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r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r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r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rr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4日08时00分至2020年09月29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r5. 评标办法
r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r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r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到账。
r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400000元。
r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形式之一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德建招字[2020]05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01; 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 ③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本地施工企业可采用缴存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文规定执行)。 ④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 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
r7. 投标文件的递交
r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r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r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r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r8.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r9. 联系方式
r招标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r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190号
r邮编:362500
r电子邮箱:/
r电话:139*****353
r传真:/
r联系人:刘工
rr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r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德工业区D座415-417室
r邮编:362000
r电子邮箱:********4@qq.com
r电话:136*****176
r传真:********1222
r联系人: 陈天辉
rr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r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r联系电话:****-********/********
rr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地址:德化县龙鹏街117号
r联系电话:****-********/****-********
rr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东埔口5号 (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楼)
r联系电话:****-********
补充通知
项目名称: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德建招字[2020]055号
各投标人:
1、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中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款中的“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按闽建筑〔2018〕41号文执行。”,修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3、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保修书”以本补充通知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一)。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09月25日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签订合同时填入)。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签订合同时填入)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德建招字[2020]055号
2020年德化县城区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招标于2020年10月20日09时在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中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四川中铭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清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799.6721 | 1799.8936 | 1803.4958 |
信用分 | 市政/77.25 | 市政/77.29 | 市政/77.29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郑飞宁 | 李思宁 | 蔡玲玲 |
注册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闽2352011201251611 | 川251151625824 | 闽2352011201131850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锦秀 | 童搏磊 | 吴海风 |
职称证号 | 17232433 | 00033117 | W0662018478657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质量目标 | 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3、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公示时间:2020年 10 月 21 日至2020年 10 月 26 日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积庆、曾台城、曾宪良、陈建雄、李志龙;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 190 号, 邮政编码: 362500 ,
联系电话:139*****353,传真: / ,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德集团D座415-417室 ,邮政编码:362000 ,
联系电话:136*****176 ,传真:0595-22201222,
联系人:陈天辉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德化县龙鹏街117号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 10 月 21 日
标签: 道路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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