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中标结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JZB[GK]*******的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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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2-1C020303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监理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监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国土大厦11楼;

4.3交付条件: 现场交付,并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工作要求 乙方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秉承“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代表甲方的利益,在甲方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式,依据合同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完成控制和协调,完成对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项目文档资料等的有序管理,并做好项目验收后的服务,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2、工作依据 2.1监理服务依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福建省照片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文件扫描、文件整理应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行业规范DA/T31-2005),图纸部分应符合《技术制图的折叠方法》(国标GB/T10609.3-89)。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应符合《福州市城乡规划档案整理及编目制度》、《福州市国土档案整理及编目制度》要求。 2.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或借鉴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必须征得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管理人员的同意。 3、应遵循的业务标准规范 3.1、管理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福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158令)。 3.2、技术业务性标准规范: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 《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2014 《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 《福建省照片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 4、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4.1、质量控制 4.1.1协助甲方依据有关标准及项目需求确定项目验收,对承建单位报送的图像、文件标题目录数据和实体档案进行100%质量检查,包括图像文件与档案原件排序的一致性、数据挂接的准确性、图像拼接的完整性、图像质量的清晰度、文件标题的准确性、实体档案的规范完整等。 4.1.2熟悉项目工作内容和各流程操作要求,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与项目需求、计划的执行情况。 4.1.3进行现场监督并记录有关情况,规范整理各环节文档资料,为甲方提供全程质量监控服务。 4.1.4参与审核项目承建单位用于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证明及有关的试验检测文件。 4.1.5定期组织专题质量检查会,规范数字化加工各工作环节的数据收集工作,适时分析、通报数字化加工质量情况。 4.1.6对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处理措施,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建单位按要求整改,并建立完备的相关台账。 4.1.7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参 加工作安排会议、协调会议及每周一次的例会,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其他人员须保证每天至少有3人到岗。 4.1.8对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监理单位检查核对整改情况并签署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交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4.1.9经监理验收合格的数字化加工数量按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填报数字化加工数量和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经监理签署后报送采购人。 4.1.10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索赔费用的资料,审核及处理各项数字化加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 4.2、进度控制 4.2.1熟悉合同文件中有关项目工作进度的条款,及时建立项目总进度计划、月完成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并在监理月报中向采购人报告。 4.2.2协助甲方对项目承建方的现场加工人员是否到位、在岗、出勤、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2.3理顺甲方和承建方的关系,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协助甲方协调处理各方关系。 4.2.4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提交相关进度控制报告。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建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乙方应及时通知项目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并监督实施。 4.3、安全保障要求 4.3.1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甲方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安排的场所内进行,并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4.3.2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轻者经济赔偿,重者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3项目安全保障要求 4.3.3.1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甲方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甲方专门的场所内进行,并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4.3.3.2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轻者经济赔偿,重者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3.3甲方应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 (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并将签署保密承诺书人员的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报送采购单位备案;须保证项目工作人员无犯罪或不良记录。 (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的人员需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乙方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乙方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 (5)各项工作应在甲方的专用计算机和设备上进行,严格管控设备的使用,禁止联网。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等。 (6)工作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标识、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场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7)工作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8)项目完成后,双方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均须承担保密责任。 4.4、其他要求 4.1协助甲方明确项目的安全需求,检查落实项目合同中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项目实施流程的安全管理和文档交付等有关保密责任,及时报告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4..2落实项目实施现场卫生检查、文明施工检查以及产品保护工作。 4.3参与项目实施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和外部数据的检查销毁及台账建立工作。 4.4参与安全保密监控录像的整理、调阅利用工作。 4.5做好节假日及每日下班前加工场所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4.6乙方应负责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日志,定期向采购方报告。 5、监理服务期 5.1监理服务期以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即:数字化项目承建方承诺并实施的工期,加上监理方在项目验收后台账整理并移交采购人所需要的时间,为本监理服务期限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每月将监理检查情况提交甲方,甲方对乙方提交数据工作成果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抽验合格,实施方以及监理服务通过验收。 抽验不合格退回乙方以及承建方重新审核,直至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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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40监理项目正式开展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25监理的项目全部完成并经过总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5剩余5%款项作为监理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项目总验收一年后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交货。。

10、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协议 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对差额部分,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项目乙方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3人。 14.2本项目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部分设备(设备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工作站、扫描仪、移动硬盘、存储设备、家具、视频监控等)由乙方提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福州讯晟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至8楼住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广场B座2002C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苏少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谢炳朝
联系方法:177*****530
联系方法:138*****51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
账号:账号:****************34128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标签: 数字化加工 档案整理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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