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0ACCHZ00288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共卫生医疗防护物资储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诚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路北侧吉瑞泰盛广场2幢1422室 中标单价:0.26元/只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优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96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名称:一次性医用口罩规格型号:17.5*93.5cm数量:*******单价:0.26元/只 第二包: 名称: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规格型号:平面型数量:900000单价:0.45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锋,李立华,刘和凤,戴玲玲,李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第一包金额:19902元;第二包金额:116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公共卫生医疗防护物资储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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