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县城区路灯智慧化改造及市场化管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繁昌县城区路灯智慧化改造及市场化管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繁昌县城区路灯智慧化改造及市场化管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0FW8294
二、项目名称:繁昌县城区路灯智慧化改造及市场化管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新顺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产业新城小区19-3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繁昌县城区路灯智慧化改造及市场化管护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2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俊文、柯勇、李静、陈秋月、王小四、谢文萱、刘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孙村特色小镇智能化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期) ;
签订日期:2019年1月10日 合同金额:1041.61626万元;
②孙村开发区西区智能化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签订日期:2020年9月23日 合同金额:1410.0831万元
③孙村甘冲艾等四条道路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签订日期:2020年9月23日 合同金额:210.357万元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繁昌县春谷山庄,联系电话:151*****51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繁昌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繁昌县迎春东路安定河公园内
联系方式:********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李广松 151*****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广松
电 话:151*****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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