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株洲市第四中学教室照明(包1)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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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四中学株洲市第四中学教室照明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300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第四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明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第四中学株洲市第四中学教室照明采购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第四中学教室照明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300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株洲市第四中学教室照明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48间教室的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紫外线消杀灯的采购与安装。项目经理:聂细元。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3176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室内照明灯具 湖南明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室内照明灯具 详见采购需求。 科盟、雪莱特 1 43176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0月22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株洲市第四中学
方式:按合同履行
四、付款
1、项目整体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等市教育局拨付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11月底正常使用,售后服务及时到位,一次性支付余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2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2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叶美雄 法定代表人:晏美成
委托代理人:徐涛 委托代理人:聂细元
电话:138*****699 电话:153*****992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泰路创新创业园A1栋319室
开户银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川支行
帐号:****************5

标签: 照明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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