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川监狱香樟小筑东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潜川监狱香樟小筑东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潜川监狱香樟小筑东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川监狱香樟小筑东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CJY-ZB-*******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骏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93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香樟小筑东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潜川监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安徽省潜川监狱行政办公楼3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伟,联系电话:173*****727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潜川监狱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庄桥,联系电话:173*****12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潜川监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香樟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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