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云港市2013-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连云港市2013-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开展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监管的重要渠道,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实施“绿色信贷”的基础。根据国家环保部、江苏省环保厅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今年3月份,我市各县(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全市465家工业企业2013年度的污染排放数据和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苏环办[2013]12号)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评价定级,于 5月 5日分别确定了评级结果。其中3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评级资料由我市环保局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审核后统一定级发布。426家普通类工业企业由市环保局定级发布。评级结果分别用绿、蓝、黄、红、黑五种颜色表示。绿色表示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很好的社会影响,企业环保信用优秀。蓝色表示企业基本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没有环境违法情况,企业环保信用良好。黄色表示企业基本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过轻微环境违法情况,企业环保信用一般。红色表示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明显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发生过一般或较大环境事件较差,企业环保信用较差。黑色表示企业企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有严重环境违法情况或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企业环保信用很差。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发[2005]125号),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绿色的企业,可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免除环保核查;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连续两次以上评价结果为黑色的企业,应责令其停产整治,仍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今年我市参评企业共465家,其中426家市管重点工业企业共评出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277家,黄色企业82家,红色企业36家,黑色企业24家。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评价情况,扬长治短,拾遗补缺,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争创环保绿色企业,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

附件:2013年连云港市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4 年5 月9 日

附件下载: ****************0620.doc">2013年连云港市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环保信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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