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周卫军等3户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周卫军等3户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周卫军等3户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根据慈政发〔2015〕13号《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各级相关部门复审,认定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对申报家庭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姓名性别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工作单位申请住房类型家庭人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元)家庭财产(元)分户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情况
称谓姓名工作单位
1周卫军周巷镇周西社区1967.11未婚慈溪市昊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一类)10符合符合符合///
2周惠明周巷镇周西社区1963.8未婚宁波凯波煎烤电器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一类)10符合符合符合///
3吕林芳周巷镇东河社区1969.10离异公共租赁住房(一类)20符合符合符合女儿许银朦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巷)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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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审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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