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新媒体托管服务中标公示
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新媒体托管服务中标公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关于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新媒体托管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苏州华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新媒体托管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新媒体托管服务
项目编号:SZHW2020-WJ-D-001
二、采购论证专家名单:张庆、项闪飞、顾卫国
评审小组名单:金骏、苏梅英、陈荣生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88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
主要成交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汾湖发布”官方微信号和“头条号”托管服务 | 798000.00 |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
四、成交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五、成交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沈锋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莘大道1118号
(二)代理机构:苏州华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美霞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路678号 邮政编码:215200
七、公告期:自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华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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