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全数字化体检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全数字化体检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乙方:天瑞康健(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HMZB[GK]*******-2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全数字化体检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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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体检系统我司软件系统完全响应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招标文件我司软件系统完全响应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招标文件1我司软件系统完全响应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招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

4.3交付条件: 现场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1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包括合同价格)透露给第三方。如因甲方泄露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该损失。 5.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和时间按时付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和“软件”正常使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和时间付款,乙方有权采取技术手段停止甲方对“软件”的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甲方承担。 5.1.3甲方应为“软件”项目实施安排专人与乙方对接,组建“软件”实施团队,协调处理软件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务:负责提供“软件”实施的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空间等;提供本地维护和远程维护的IT环境,例如SSL VPN和堡垒机等,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环境进行主机维护;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驻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环境;甲方协助安排乙方驻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堂餐饮等相关事宜。 5.1.4 负责“软件”运行环境的准备工作,确保提供的硬件设备、数据库系统、及“软件”运行的基础软件系统和网络环境达到“软件”运行的基本条件,确保“软件”在每一个工作站点有可连接的网络接口,确保医院拥有合同所需连接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置权,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并保证开通数据端口。 5.1.5 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软件”运行所需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4《天瑞康健体检中心员工信息表》、附件5《天瑞康健体检中心项目信息表》】,并组织相关部门或医疗各专业人员负责对人员信息表、项目与价格表、项目与体征、项目与疾病等资料进行准确的核对,以保证初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1.6 负责配备信息管理员1-2名,信息管理员应在“软件”实施部署时同步到岗,跟踪学习实施工作,并接受乙方的培训,全面负责“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若甲方没有信息技术人员,也可以指定有相关计算机知识的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员的工作。若因为无专人承担信息管理员的工作,而导致无人承担“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将影响“软件”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1.7 负责与第三方相关软件连接的接口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应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到位时间)。由于第三方相关软件公司不配合,而导致实施困难时,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到位,并承担相应责任。 5.1.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修改“软件”,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5.1.9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技术系统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诸如网络安全管理、硬件(服务器、硬盘、计算机等)维护管理、操作系统或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体检数据的异地备份管理、体检数据双机热备份管理、病毒防范和安全管理等。若因以上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诸如系统崩溃、数据丢失、数据差错、存储异常等情况发生,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支持。 5.2 乙方责任和义务 5.2.1 提供“天瑞健康管理系统V6.0”软件及相应的操作使用手册。 5.2.2 保证“软件”功能与本合同“附件1”相一致。在合同商定的系统模块功能内,乙方应按本合同内容要求履行,不另外收取费用。 5.2.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软件”时不会产生相关产权纠纷。 5.2.4 保证“软件”的整体运行安全、稳定。 5.2.5 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5.2.6 负责提供本“软件”与医院LIS、PACS等系统的接口,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相关接口需求后完成相应接口工作。 5.2.7 负责培训甲方指派的信息管理员,并在“软件”上线运行前完成其业务考核。体检“软件”上线运行后,乙方为信息管理员提供技术指导和保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关于实施 合同“软件”的安装由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实施安装应遵循“快速部署、边装边学、先上后调、未上不改、未上不增”的原则。 6.1.1在满足以下实施条件时,乙方应组建实施团队开始实施本项目,并提供给甲方书面的《项目实施计划》: 6.1.1.1双方已签订合同,且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6.1.1.2 乙方应在甲方付清乙方预付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或线上或电话调研。 6.1.1.3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实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甲方硬件设施配备到位,软件环境符合“软件”运行要求。如需要协调沟通清楚相关软件系统供应商与“软件”做接口的情况,明确负责接口项目的工程师及其时间安排。 6.1.2 软件实施期间,由于甲方硬件环境和接口等准备不充足造成乙方实施人员无法开展工作,乙方将有权召回实施人员,暂停实施,待条件满足时,乙方再安排恢复实施,由此造成的软件安装、调试、运行之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6.2关于上线 6.2.1合同“软件”实施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软件”调试,在测试正常的情况下,具备正式上线运行的条件时,乙方应书面提出上线申请,双方均应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上线的充分准备,做好应急预案,择日正式上线,双方签署《软件试运行启动确认单》。 6.2.2 具备正式上线运行的条件,在乙方已经书面提出上线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迟上线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撤回工作人员。 6.3关于验收 6.3.1本合同项目的“软件”正式试运行后,乙方应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甲方必须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双方按照招标技术参数对“软件”进行完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天瑞康健软件完工验收单》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 6.3.2自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拒绝验收,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的“软件”运行异常的情况说明,则视为甲方认同“软件”验收合格。 6.3.3软件上线验收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软件”使用问题,需要乙方再派工程师到现场调整的, 乙方同意有2次免费的上门服务义务,如超过2次,第3次开始甲方需承担乙方工程师的住宿、交通、薪酬及出差补贴等费用。 6.4关于“软件”维护 6.4.1乙方提供甲方自“软件”验收之日起为期60个月的免费系统维护服务;乙方在免费维护期内,为甲方提供合同内“软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故障排除服务、功能BUG的修复、功能模块的升级、软件技术相关咨询服务。 6.4.2乙方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为7×24小时,系统发生故障,12小时内修复。若远程无法修复,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无故迟延系统维护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适当赔偿。 6.4.3如果有“软件”版本相关升级,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提供升级功能清单,并协助甲方一起进行测试和升级。 6.4.4若甲方拖欠或拒绝支付维护费,甲方有权停止一切维护支持,由此造成“软件”运行的故障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4.5如下项目并非支持服务的范围:非乙方进行的修改;未获得乙方预先书面授权,甲方或第三方进行的修改;非支持活动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管理和系统管理服务;系统新增的功能性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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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金额的30%。
270验收合格后由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系统质保金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余款70%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之后每年按招标文件要求,以维护费的形式返回质保金,在每年维护期满时返还5%合同款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直至五年维护期结束。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 争议解决 9.1.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1.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3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末尾签章部分的地址、联系电话作为合同履行和诉讼中的送达地址, 邮件签收即视为送达。 9.2生效和终止 9.2.1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终止: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第3.2至3.3条款及第5.2至5.8的任一条款的约定,并在收到对方有关该条款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未纠正违约行为或未开始采取另一方可接受的纠正行动,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9.4 继续有效的条款 本合同根据相应条款规定终止后,第5.2至5.8的任一条款关于“软件”知识产权的条款都将继续有效。 9.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商处理。。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本合同总金额0.5‰作为每日的违约金。 10.2 乙方应按时提供“软件”系统。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软件”或安装调试验收,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0.5‰作为每日的违约金。 10.3 乙方交付的“软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退还所有款项。 10.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软件”的,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10.5.因甲方未及时配备信息管理员,而造成体检软件上线进度拖延及体检“软件”日常维护不到位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3乙方对开发的“天瑞健康管理系统V6.0”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证书。 11.4甲方应尊重从乙方购置的本“软件”的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让、传播、租赁,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甲方承诺绝对禁止将本“软件”让竞争性软件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学习和模仿。若甲方出现此情况,乙方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甲方对“软件”的使用,因“软件”停止使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完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甲方和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5甲方在使用“软件”所采集的所有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 11.6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7在未取得甲乙双方预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双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地转移、抵押或转让本合同项下所被授予的权利;也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委托给他人。 11.8本合同项下“软件”的源代码和技术级文件、配置文件和文档(包括专属于乙方的保密信息和专有信息)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个人或实体。甲方应该象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一样,对该保密信息加以保护。 11.9甲方只能为测试、存档、备份或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目的对“软件”和文档进行复制。甲方不得更改或删除“软件”中的任何所有权、版权、商标或商业秘密等乙方相关的标志。甲方不得破解、分解、逆向设计或逆向编译软件或其它保密信息。 11.10本项目所涉及的甲、乙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信息拥有方的许可,信息获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发生泄密事件,信息拥有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乙方:天瑞康健(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后巷路33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赖少良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联系方法:139*****98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号:账号:140*****09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标签: 管理系统 体检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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