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永安南大街15号房产成交公告
咸安区永安南大街15号房产成交公告
咸安区永安南大街15号房产成交公告
经湖北省财政厅批准,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咸安分局将其位于咸安区永安南大街15号的房产(标的一:一间门店,建筑面积约15.75㎡;标的二:一间门店及附属建筑,门店建筑面积约22.9㎡,仓库建筑面积约172.11㎡;标的三:原旧办公楼一层的2间门店,建筑面积分别为29.75㎡、29.75㎡;标的四:原旧办公楼一层的5间门店,建筑面积分别为约25.2㎡、约25.2㎡、约29.75㎡、约29.75㎡、约29.75㎡;标的五:位于咸安区永安南大街1号原旧办公楼第二、三层房屋,建筑面积约361.9㎡,公摊面积约39.8㎡)公开转让。经备案的评估报告显示,此次转让资产评估值为179.99万元,挂牌价格为192万元。我中心于2014年12月26日分别在《咸宁日报》和我所信息网站等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公告期至2015年1月29日止。在公告期内共有15位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并作了意向受让登记,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的规定,采取拍卖的方式转让,分别由受让方张师金、周超、刘格合法受让,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51万元整。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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