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AA201964010000223255

安全监管总局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AA20196401000022325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采购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结算单号:PDAA****************55
供方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生成日期:2019-12-20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55日期2019年12月20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安全监管总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景波联系人张睿
电话********电话********044
手机********手机139*****966
传真********传真********484
资金构成预算内:2,325.74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别克SGM6529ATA旅行车车牌号宁BD8760
初始登记日期2012-12-18车架号LSGUD84X0CE038450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1-18 至2021-01-17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损失保险 1,720.89 54.19 932.55
玻璃单独破碎险 270.40 54.19 146.53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 240.00 54.19 130.06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 258.13 54.19 139.88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138.00 54.19 74.78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38.00 54.18 20.59
第三者责任保险 1,600.00 54.19 867.04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 20.70 54.2 11.22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 5.70 54.21 3.09
合计实际金额2,325.74,其中:预算内2,325.74,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安全监管总局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张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二联:定点保险公司(供方)留存】
采购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结算单号:PDAA****************55
供方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生成日期:2019-12-20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55日期2019年12月20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安全监管总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景波联系人张睿
电话********电话********044
手机********手机139*****966
传真********传真********484
资金构成预算内:2,325.74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别克SGM6529ATA旅行车车牌号宁BD8760
初始登记日期2012-12-18车架号LSGUD84X0CE038450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1-18 至2021-01-17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 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损失保险 1,720.89 54.19 932.55
玻璃单独破碎险 270.40 54.19 146.53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 240.00 54.19 130.06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 258.13 54.19 139.88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138.00 54.19 74.78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38.00 54.18 20.59
第三者责任保险 1,600.00 54.19 867.04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 20.70 54.2 11.22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 5.70 54.21 3.09
合计实际金额2,325.74,其中:预算内2,325.74,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安全监管总局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览山支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张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4

标签: 汽车保险 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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