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中心洒水车、其他清洁卫生车辆中标结果-

环境卫生中心洒水车、其他清洁卫生车辆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环境卫生中心洒水车、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州八度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LQ[GK]*******的闽江学院宣传部教学楼一楼长廊主题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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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806 广告服务广告服务教学楼一楼长廊主题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整体预算金额包含设 计、制作、安装、税收、装卸、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须有全面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布局走向平面图、长廊设计效果3D图;在施工前须提交相应的平面设计图。1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交设计图稿,并完成制作和安装。168948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捌元整(¥16894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 15天内完成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 项目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号教学楼:“习近平说”板块。二号教学楼:“家书与家风”板块。三号教学楼:“福州民俗文化”板块。材质采用:木质结构底板,PVC板喷UV,亚克力板喷UV,PVC字立体雕刻,射灯照明系统,立体包柱,木质结构相片展示墙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成品是否安装牢固,形状是否遵循施工图纸,尺寸及材质规格是否按图施工。 (2)所用的灯具是否符合要求。灯泡是否合格产品。 (3)电线是否国标规格。电线的用电量负载率是否超负荷。电线外皮是否破损。电线接头是否牢固,电线外皮是否裸露。开关、插座质量是否合格。 (4)广告材料是否粘接牢固。喷绘图案材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5)展厅搭建主题顺序是否符合设定要求。安装完工后地面清洁是否干净。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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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中标人合同签订前支付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款总金额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肆拾柒元肆角(¥8447.40)。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支付完款项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应提交乙方所需的资料。 10.2甲方按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10.3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各项工作。在三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护,质保期结束后,乙方提供收费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10.4乙方应提交印刷的样稿,经甲方认可后,作为验收的标准。 10.5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6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闽江学院乙方:福州八度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小区1号楼2层C39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晓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晓伟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58*****009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
账号:140*****296********账号:****************8186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清洁卫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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