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武警某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包括值班室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防门禁及配套系统、终端电脑、装修等施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值班室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防门禁及配套系统、终端电脑、装修等,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
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
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4539.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 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0 月15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某部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5*****181,传真:/
联系人:施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七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警某部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电话:137*****69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帐 号:********8974
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FJBY-[GK]*******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10月22日14:30时在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值班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武警某部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744539.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 评审结果 | 原因 | 备注 |
/ | / | / | /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候选人:福建恒鑫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戴丽琴
投标总价:691081.00 元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0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某部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198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5*****181,传真:/
联系人:施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七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部门或机构名称:武警某部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科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招标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