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太赫兹光谱检测系统(第二次)中标结果
长沙学院太赫兹光谱检测系统(第二次)中标结果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008070052-1 采购人(全称):长沙学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帝尔时代(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太赫兹光谱检测系统项目(第二次)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2008070052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交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3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支付方式:长沙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说明:支付方式:长沙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帝尔时代(天津)科技有限公司:1200165046105250113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产品均为原厂包装。。 5.2.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免费提供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5.3.2按照长财采购[2016]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服务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工作软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随同服务成果一同提交。 6.2乙方还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维护、服务的措施计划和承诺。提供仪器使用等技术资料。 (2)在甲方现场对仪器操作、维修和和电气人员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验收后一个月,再在甲方现场进行第二次提高培训。培训方式:包括课堂简介和实际操作。 (3)提供服务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③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限。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迟提供服务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提交服务成果,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10月13日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培训。在用户现场对仪器操作、维修和电气人员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培训时间均不少于2个工作日。质保期内,对使用单位的任何问题能保障24小时内电话响应,排除故障,质保期内,软件免费更新、升级。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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