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心镇良星村大潮塘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标结果

山心镇良星村大潮塘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的委托,于2012年9月26日就山心镇良星村大潮塘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心镇良星村大潮塘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编号:XYCG*******/GS(YL)201244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工期:2012年10月31日前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在广西财政网,玉林政府门户网发布竞标公告。
定标日期:2012年9月26日
公示日期:2012年9月27日-2012年10月 11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2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时截标后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玉林市分部(江岸路78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徐爱清(组长)林科盛 陈燕华
五、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华行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葫二区119号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玖仟叁佰贰拾陆零叁分(¥119326.03)
六、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家秋 采购人联系人:刘丽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质疑电话: ****-******* FAX:****-*******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玉林市分部 地址:玉林市江岸路78号
4、投诉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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