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乡中心卫生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中标结果
寿山乡中心卫生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安区寿山乡中心卫生院
乙方:吉安品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SXH[CS]*******-1的晋安区寿山乡中心卫生院采购全自动尿液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17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迪瑞 | 1(台) | 99600 | 99600 | 国内 | H-80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陆佰元整(¥99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 测试项目:尿胆原、胆红素、酮体、血、蛋白质、亚硝酸盐、白细胞、葡萄糖、比重、酸碱度、维生素C、微量白蛋白12项。 2 检测波长:4波长 3 测试原理:采用光电比色法 4 测试速度:240样本/小时 5 试管架容量:50份标本 6 点样方式:样本针定量滴样方式 7 检测结果:中、英文液晶显示全部检测数据、测量时间及数值打印输出 8 存储容量:存储9000份化验单,供随时查找结果 9 报告方式:国际单位制、常规单位制、符号系统三种单位制可选 10 打印系统:内置式热敏打印机,并可外接针式打印机 11 记录方式:机内热敏打印机可自动打印检测结果 12 显示屏:5寸触摸式大液晶屏 13 数据接口:标准RS-232接口与计算机进行通讯 14 条码扫描:内置条码阅读器 15 联机功能:可与同厂家尿有形成分分析仪联机16 急诊:具有急诊插入功能,可进行单个或成组样本的急诊测试 17 具有异常值标记功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验收,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成交供应商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5%。 | |
2 | 5 | 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函,采购人30日内付清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应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保修期三年;产品实行终身维修(其中保修期三年过后的三年内提供一次免费维护)。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2)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 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3)质量保修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货物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乙方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与采购人协商到达采购人地点的时间,并做好货物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晋安区寿山乡中心卫生院 | 乙方: | 吉安品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27号 | 住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 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1—110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上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何国军 | |
联系方法: | 130*****131 | 联系方法: | 133*****36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福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3 711 010 400 111 96 |
签订地点: 晋安区寿山乡中心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