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CG-G2020107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扩建工程(不见面开标)”项目-结果公告
ZFCG-G2020107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扩建工程(不见面开标)”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ZFCG-G*******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扩建工程(不见面开标)”项目-结果公告
ZFCG-G*******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扩建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检察工作网扩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ZFCG-G*******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20年 10月26日8:30分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151.6666万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及投标报价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1 | 郑州飞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日历天 | |
2 | 河南省联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30天内交货、 完成安装调试并 具备验收条件。 | |
3 | 166*****72603768c6529e3&sp=T">中电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30天内交货、 完成安装调试并 具备验收条件。 | |
4 | 166*****72603768c6529e3&sp=T">欧亚高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30天内交货、 完成安装调试并 具备验收条件 | |
5 | 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鑫成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30天内交货、 完成安装调试并 具备验收条件 | |
6 | 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剑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5 | 30 |
三、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1 | 郑州飞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河南省联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 | 166*****72603768c6529e3&sp=T">中电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 | 166*****72603768c6529e3&sp=T">欧亚高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5 | 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鑫成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 | 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剑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无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166*****72603768c6529e3&sp=T">中电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精密空调未提供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第六章,二、评标,(二),(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2 | 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鑫成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精密空调未提供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第六章,二、评标,(二),(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郑州飞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联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6*****72603768c6529e3&sp=T">河南剑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应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朱红彬(组长)、陈敬龙、郑苏、赵玉洁、陈健飞(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东段
联系人:陈健飞 联系电话:187*****306
(二)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标签: 扩建工程 检察院 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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