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3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a34928b9aaf52ac0991a15">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a54d698f5b">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4a21a3ba57970bcf3e14">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d963">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后方陆域。

1.1.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陆域场地利用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矿建材料加工及堆场填海造地工程吹填陆地(已形成,建设期为 2017年 6 月~2019 年 4 月),陆域形成面积为 15.34 万 m2(不含山体区域) ;陆域吹填区东侧为一条已建驳岸,原驳岸为半永久结构,堤身结构为全棱体袋装砂被斜坡堤,护面为干砌石护面,堤基处理方式为塑料排水板排水固结方案。本次需对该吹填陆地进行软基处理并回填至交工标高,对原驳岸进行升级,改造外坡护面、挡浪墙结构,并根据后方陆域场地使用需求,对原驳岸地基进行加固,以满足施工期、使用期稳定需求,驳岸加固长度约 653.14m

1.1. 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及东侧驳岸加固改造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不含山体区域)

1.1. 工期要求:总工期400日历天。

1.1. 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9dad60ebc63edc0cc4">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1.1. 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1. ********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10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港区陆域形成工程(陆域形成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施工业绩。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关键控制设备要求具备/,自有或租赁均可。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1.1.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若有),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 09:00:0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70baa1d3ae0f6c">2020年10月27日 09: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d598358ec41c57d58a">h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c6">hp://ggzyjy.xzfw.ningde.gov.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8、9号码头联检大楼8楼

邮政编码:352106

联系人:*******d89f********1859b0">章先生

传真:****-*******

电话:*******b29d">0593-2578057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座1932室

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91-83964249

监督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850657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现补充以下招标有关事宜:

一、本项目在线开标会场设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二、若WORD版招标文件与平台软件版(NDZF文件)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WORD版招标文件为准。

三、《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招标人: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 额(元)

备注

工程项目

1

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一般项目

1

保险费

2

工伤保险费

3

安全文明施工费

4

竣工文件编制

暂列金额

5000000

固定价,由招标人支配并按发生的实际费用支出。

总计

2、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量清单明细表:

特别说明:本次投标须按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统一报价,具体投标范围以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施工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仔细核算,如发现有错、漏项或工程数量差异等问题,应将该问题所导致的费用摊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之中;中标后除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再对工程量清单或合同价款进行勘误或调整。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 价

1

100501005001

场地平整(清表)

平方

58127

2

100501005001

场地平整(已有回填砂推平)

平方

153419

3

100603004001

D型塑料排水板

2381960

4

100603004001

C型塑料排水板

1477994

5

100603007001

非袋装砂桩

153371.54

6

100503045001

场地填料

389142

7

100503047001

堆载

918427

8

100501001001

卸载

413406

9

100603005001

陆上强夯(点夯+普夯)

平方

133208

10

100501007001

场地振动碾压

133208

11

100504003002

干砌块石护坡

1033

12

100702058001

护底(灌砌块石)

1848

13

100504005001

块石理坡(开山区岸线处)

851

14

100702040001

C20混凝土挡土墙

180

15

100504003001

护坡(外坡补填)

5382

16

100503023001

块石理坡(已有外坡护面)

16361.58

17

101100015001

拆除砌体

1094.48

18

100702039001

C35钢筋混凝土防浪(汛)墙

1514

19

100702057001

C20混凝土垫层

176.35

20

100702057001

级配碎石垫层

404.95

21

100801001001

防浪墙钢筋HPB300

13.736

22

100801001001

防浪墙钢筋HRB400

107.968

23

101100006001

沉降缝

154.45

24

101100007001

止水缝

154.45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

地基处理施工招标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内容、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中第(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中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并需在汇款单上注明“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汇款单上注明的字体太多能否简化或改成项目招标编号,请给于明确

答:可以简写为“福州港三都澳漳湾18至20陆域施工”。

2问:保险费是否自由报价若不是,请明确计算基数和费率。

答: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合同条款自行调查确定并包干使用

3问:工伤保险费是否自由报价若不是,请明确计算基数和费率。

答:工伤保险费按工程项目费用的0.15%填报并包干使用工程项目费用的定义见4

4问: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工程项目费用的1.5%进行报价,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细目中报价”。请问“工程项目费用”指的是投标报价的还是最高限价的

答:工程项目费用指补遗书(第1号)附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第一项“工程项目金额

5问:请问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过程中是否需要扣减“暂列金”

答:不扣减,按投标总价计算。

6问:请问此项目是否有网电。

答:以招标文件明确的招标范围为准。

7问:请问补填、堆载的土石料是否甲供。

答: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8.4款补充内容如下:

2.8.4.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承包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农民工管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附件五)。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附件六)。

2.8.4.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为:按照中标价1.5%计取

(2)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3)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提交

承包人出现拖欠工资被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发包人可以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工资。资金动用后,发包人督促承包人限期补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补足可在支付的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2.8.4.3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或)影响发包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的,每出现一次,罚款20万元。承包人有义务消除相关不良影响;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0%,且对合同总价影响幅度超过2%时,应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修改为“(6)无论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如何,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保持不变。”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3.5“ …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值的97%;…”更正为“…待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全部结算审核值的97%;…”。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4.1“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更正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全部结算审核值的3%。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现行相关预算定额进行计算单价,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补充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或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依据的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不含税价格),对《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或无“月度价格”的部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发布价采用宁德市综合价格(不含税价格)),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合计)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的降价系数降价。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充“25.4 其他”内容如下:

25.4.1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承包人必须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使用计划,并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台帐,并将使用计划和台帐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和备案。监理人对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承包人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及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发包人申请支付。

25.4.2经监理人签认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不足合同所列金额时,节余部分归发包人所有,超出合同所列金额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5.4.3承包人必须将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专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联合体牵头人业绩须补充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以证明该部分工作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8、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廉政协议》中的“竣工”均指“交工”。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补充“附件五、附件六”内容,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书相矛盾的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10

附件五: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丙方(专户银行):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保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工资专户资金监管人,为该项目工资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同时甲、乙、丙三方承诺自愿接受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一章 工资专户设立及管理

  第一条 工资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工资专户,用于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工资专户资金。

  第二条 工资专户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工资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 托管职责、期限

  第三条 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立工资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每月将工资专户对账单报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及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备查;

  (三)在资金到位且乙方提供审核后的准确工资表以及符合丙方格式要求的代发工资数据盘片,丙方在三日内,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四)定期前往项目工地免费为农民工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不收取成本费和年费。

  第四条 协议期限。丙方对工资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工资专户设立之日起至该专户撤销止。

  第三章 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 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每月农民工工资表以及符合丙方格式要求的代发工资数据盘片。

  第四章 托管资金收付

  第六条 受托资金存入。甲方应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 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农民工工资表、代发数据盘片按丙方通用代发格式报丙方,由丙方从工资专户(在人工费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农民工工资监管。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工资专户的撤销

  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甲方出具“关于同意撤销 项目工资专户的证明”。丙方收到证明后,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丙方划至施工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第六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完工后,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金后该协议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第十一条 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项目工资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该项目备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 ,地址: ,电子邮箱: ;人社部门: ,联系人: ,地址: ,电子邮箱: 。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上报乙方,由乙方委托银行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等信息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入分包工程进度款予以扣除。

  四、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由其无条件进行拨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乙方按 倍向甲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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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0年10月27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8、9号码头联检大楼8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0593-257805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座1932室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0591-8396424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7531736 元

质量: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400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林敏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鄂142111210717;项目技术负责人:王矗 职称证书编号:211052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叶永清、宋铁核、诸焕铭、胡杰、林明璞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信用分使用情况: ①企业:享受AA信用考核分。 ②项目经理:未享受信用考核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未享受 信用考核分。 企业业绩: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号、9号泊位工程。 本项目投诉受理程序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线上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交建函〔2020〕72 号)执行,具体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为: 单位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投诉电话:0591-87850657 传 真: / 邮 编:350007

十、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至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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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0年10月27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8、9号码头联检大楼8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0593-257805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座1932室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0591-8396424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号至20号泊位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7531736 元

质量: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400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林敏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鄂142111210717;项目技术负责人:王矗 职称证书编号:211052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叶永清、宋铁核、诸焕铭、胡杰、林明璞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信用分使用情况: ①企业:享受AA信用考核分。 ②项目经理:未享受信用考核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未享受 信用考核分。 企业业绩: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号、9号泊位工程。 本项目投诉受理程序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线上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交建函〔2020〕72 号)执行,具体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为: 单位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投诉电话:0591-87850657 传 真: / 邮 编:350007

十、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至 2020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基处理 陆域形成 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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