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度丽水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关于2018—2019年度丽水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丽水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挂牌)
三、考核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按照省财政厅《浙江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要求,通过单位自查自评、项目抽查、公开征求社会评价和现场考评的方式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挂牌)进行考核。丽水市财政局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检查了12个项目,共征集到社会评价表154份。9月29日,市财政局组成考核小组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挂牌)进行现场考核。综合上述考核内容,得出考核最终得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及人员配备健全,具备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档案保管室,办公设施配备完备,内控制度建设良好,各项业务操作制度规范有序,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
2、存在问题:考核组在检查中发现,本考核周期的投诉事项比上一考核周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建议被考核单位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与政府采购当事人沟通工作,尽量减少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六、考核结果
1.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总分80分):75分; 2.被考核单位同级财政部门评价(总分10分):9.5分; 3.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总分10分):10分; 考核总得分94.5分,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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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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