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的中标结果公告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的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的中标结果公告


********0">第1章 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b32414cae6fda330">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c82f6e4fdff">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41468a994d301a65e225f9">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ba70760af269b5ae2">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中山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8d30a3abd5dea56">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7d68430a98032b152d78f80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bd264daaa86d1d84f5c05965">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f4ca78c8cfa66c93e7442">一期项目由水南桥至国税局,总长度约750米,范围为道路两侧各30米左右,设计改造面积约40000平方米。进行房屋立面改造,防盗网、空调修整,新建店铺招牌,部分屋面改造(拆除彩钢瓦)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fc8feb15cbe82">壹级********850c86a34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a93c914bf734c3a9">/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3d8e2601f3f270d793">/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d4e0f8d5767c3a913f7a7">/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4f4fae46c********a3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修装饰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c9738b4fce47139f3">2020年9月29日 09:00:00至2020年10月27日 09:00:00通过********d2c64b68ab4aa3d94309a513">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b143fbc41212e6eb">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K值取值区间6%(含6%)~10%(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d284f9493eb0435278dfe2d">6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9050510010010000127429 ;开户银行: 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字样”。②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余坊二期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05999197,传真:/

联系人: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东路51号顺兴宾馆703室,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59099760,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0599-78588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99-78508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7851816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227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的原招标文件相应的条款现作如下更改及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现变更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9日 09:00:00至2020年10月27日 09:00:00

现变更为获取时间:2020年9月29日 09:00:00至2020年10月29日 09:00:00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7日 09:00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9日 09:00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5

现变更为

25.

22.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9:00:00

五、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357898(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10月28日17:00之前,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已转的投标保证金继续有效。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以本次发布的为主,请各投标人在补充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等。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九、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p://ggzy.np.gov.cn/sc/)上发布。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 日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

中标候 选 人 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E3507210701100227001

本工程于202010299 :00 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余坊二期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

联系方式:18705999197

联系人:小杨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K值取值区间6%(含6%)~10%(不含10%)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陆山龙,注册编号:135181901097,投标报价:29942616.00元,工期:270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邓义林(组长)、陈港平苏立吴红胜范玉生

6、公示时间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按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8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余坊二期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18705999197

联系人: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中山东路51号顺兴宾馆703室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15359099760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9-7850852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E3507210701100227001

本工程于202010299 :00 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余坊二期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

联系方式:18705999197

联系人:小杨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中山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K值取值区间6%(含6%)~10%(不含10%)

3、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陆山龙,注册编号:135181901097,投标报价:29942616.00元,工期:270日历天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邓义林(组长)、陈港平苏立吴红胜范玉生

6、公示时间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按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8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余坊二期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

邮政编码:353200 联系电话:18705999197

联系人: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中山东路51号顺兴宾馆703室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15359099760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9-7850852

标签: 中山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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