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田县集中采购机构2018-2019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关于青田县集中采购机构2018-2019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青田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自查自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对照《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表》进行逐项自查,收集、整理考核材料,形成《集中采购机构基本情况表》、自查报告、考核台账和《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二)财政考核。县财政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发布考核公告,广泛征集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对被考核单位的评价和意见。考核期内,考核组收到8家采购单位、8家供应商、6位专家共计22家单位和个人的《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从被考核单位提交的《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12个涵盖不同年度各种采购方式、不同采购品目的项目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核对档案材料、统计分析评价意见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18-2019年度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共受理集中采购项目70个,预算金额达15708.3456万元。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积极落实 “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全面电子化发展。同时中心机构及人员配备健全,具备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档案保管室,办公设施配备完备,内控制度建设良好,各项业务操作制度规范有序,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
2、存在问题:采购工作受到省市县表彰不足,也未受到相关市级以上公众媒体评选表彰,建议在采购工作中加强创新,增加工作亮点,在省市县各层面多获荣誉,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多出成果;采购文件的编写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开展项目需求调研、参数调研工作,努力提高采购质量。
六、考核结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0号)有关量化考核指标,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最终考核得分如下: 1.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总分80分):76.5分; 2.被考核单位同级财政部门评价(总分10分):9.5分; 3.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总分10分):10分; 考核总得分96分,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建议及时总结经验,积极争取相关荣誉;二是建议提高项目采购规范性,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更加注重总结分析,努力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
2020年09月24日
标签: 考核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